益卦·六三:益之用凶事,无咎;有孚中行,告公用圭——物以养生,民为益本

文/旅庵

象变:三爻动,

  • 段象:上段象风地观变为风水涣,下段象山雷颐变为离为火。
  • 节象:前节象地雷复变为水火既济,中节象山地剥变为火水未济,后节象风山渐变为风火家人。
  • 本象:风雷益变为风火家人。

推演:

益之道至六三,已由平时的生产、养护,转入非常之时的救济。

春耕大作之后,正当水势骤涨,洪水泛滥。上段由“观”而变“涣”,风行于水,水势漫散,田野、沟渠乃至养殖之处皆可能为水所冲。六二所言正在特别养护的十朋之龟,此时亦可能随水涌出,散失于洪流之中。

下段由颐变离。颐者,养也;离为火,火可以烹食。于是,原本珍贵、专门养护的龟,在凶荒之时也可能成为食物。

此处正好显出“益”的真正尺度。

平时之益,在于生产;珍贵之物,则可以特别养护。可是到了凶荒之时,首先必须保全的已不是珍物,而是人的生命。故十朋之龟虽珍,遇到饥荒,也可以宰而食之。

物可损,民不可失;
珍可舍,生不可弃。

所以说:

益之用凶事,无咎。

“用”者,施其益也。益并非只用于丰年,也有用于凶事之时。平时以农作益民,凶时则以仓廪、食物与救济益民。凶事虽不可免,而能于凶事之中转化所有可以利用的资源,使百姓得食、得生,便不为咎。

前节由地雷复变为水火既济。既济者,事有所成。凶荒之中,即使原本养护的珍物被用于食用,只要能够救急济民,也是在非常之时使资源发挥其应有之用。中节由山地剥变为火水未济,则说明灾患尚未完全平息,救济不能因为一时有食便以为事情已经结束。既济与未济相继,正是灾害治理中“急救”与“善后”相接之象。

于是爻辞转曰:

有孚中行。

“有孚”,承六二中孚之义。六二以十朋之龟为信物,珍物之益由“物”而进入“信”;到了六三,则这个“信”进一步落实为人与人之间可以凭信而行的救灾秩序。

凶荒之时,百姓需要相信上有所救,地方需要相信王命,诸侯也需要凭可信之物辨明天子之命。因此这里的“孚”,并非空言诚信,而是有真实可信的凭据,使上下能够相应。

“中行”则是在凶事之中守其中道。既不可坐视百姓受饥,也不可因救急而失去秩序;既要及时施益,又不可无节制地耗散资源。故益之用于凶事,贵在有信而行中。

三爻居上下之间,本身又有承上达下之象,于是:

告公用圭。

天子遇凶荒,命使者持圭以告守国之公,命其恤救灾荒。此处之“圭”,不是普通玉器,而是王命的信物。《周礼·春官·典瑞》有言:“珍圭以徵守,以恤凶荒。”正与此爻之意相应。

于是,一幅完整的画面由此展开:

洪水泛滥,民有饥馑;
天子闻灾,遣使持圭;
使者以圭告公,公奉王命开仓;
上下相应,资源由有余之处转向不足之处;
百姓因此得食,凶荒之中遂得以存生。

所以“圭”所代表的,不只是玉器,而是王命之信。有信,故可以告;有告,故上下相应;上下相应,益才能真正施于民。

后节由风山渐变为风火家人。渐者,渐长;家人者,家国之秩序。灾荒之后,最重要的不只是暂时有食,更是使百姓重新回到正常的生产与生活秩序中。

归爻:

归爻于风火家人九三:

家人嗃嗃,悔厉吉;妇子嘻嘻,终吝。

家人九三所示,正是凶事之中治理家国的尺度:严整虽厉,终可得吉;徒求欢娱,反而终于有吝。

因此,救灾之益不能只是讨好百姓,也不能任资源随意耗散,而必须有节、有序、有持久之道。凶年之中,开仓赈民是急务;灾后恢复生产、重建家园,才是长久之益。

由此,六三与前两爻恰好构成益道的三个层次:

初九,益于生产——顺时大作,使民生有本;

六二,益于珍养——择其所当,归其所、养其珍;

六三,益于救民——遇凶事而施益,以物救生,以信成政。

益至此,已经显出它真正的尺度:

益不是一味增加,
而是在不同的时势之中,
把有限之物用在最值得益之处。

丰年则益其生,
平时则益其养,
凶年则益其民。

故六三所揭示的,正是益道的一层根本原则:

物以养生,生为物本;
益以成民,民为益本。

能于凶事之中施益于民,虽有所损,亦无咎;有信而行中,奉王命而救荒,方为真正的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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