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/旅庵
象变:上六爻动
- 段象:上段象雷天大壮变为火天大有,下段象泽风大过不变;
- 节象:前节象天风姤不变,中节象泽天夬不变,后节象雷泽归妹变为火泽睽。
推演:
恒至上六,已经到了极处。
恒之极,则不恒。
震为动,也为振。到了震之极,其动反而衰微,如将熄之火,只剩微弱的一点火星,却还想把它重新拨旺。
所以称:
“振恒。”
振者,举也、救也、振作也。
恒道已经走到了尽头,却仍想强行振作,试图把已经失去生命力的夫妇关系重新维持起来。
这便是上六之凶。
恒贵于久,却不能强求其久。
火将灭时,若只是不断拨弄余烬,未必能够重新燃烧;关系已经失去其恒,若只是不断修补旧局,也未必能够恢复原来的生命。
所以:
恒不可强,久不可执。
上段由大壮变大有。
大壮,是男子有力;大有,是拥有、丰盛。
男子既已成人,又曾经成家立业,本可由一家而有所成就。然而恒至其极,家庭之道已经不能再维系,此时若还想凭借旧日的夫妇之恒而求“大有”,已经不可能。
家恒,则人有所归;
恒尽,则人各有所往。
下段大过不变。
大过,是承重。
到了恒之极,家庭的重量已经超过原有关系所能承受的范围。再继续强担,便不是承担,而是勉强。
于是后节归妹变睽。
归妹本有归家、归位之象;到了上六,却由归而睽。
归不得其归,便是睽。
夫妻本应同心,到了恒极,却渐渐离心离德。原本共同生活的人,最终各自走向不同的方向。
这正是恒之极的另一面:
同久则成家,久而失道则离心。
所以此时最不可做的,就是再强求“恒”。
恒不是把已经死亡的关系永远保存下来。
真正的恒,是守住生命的根本;当根本已经不在,强行维持形式,反而失去了恒之本义。
故曰:
“振恒,凶。”
不是说振作不好,而是说振其已尽之恒,便是逆势而为。
归爻:
上六动,归爻于火风鼎上九:
“鼎玉铉,大吉,无不利。”
这一归爻尤其值得玩味。
鼎有玉铉,可以举鼎,可以移动,故其行动自如。
这时,男子已经不再被一个家庭关系所牵制,可以自由进退、自主行止。
从个人而言,这反而是“大有”之象:
无家之累,而有行动之自由;
无家庭之重,而有个人之作为。
所以鼎上九曰“大吉,无不利”。
可是从家庭而言,却恰恰相反。
男子之所以能够如此轻盈,是因为原本承载家庭的“大过”已经消失;夫妇之恒既尽,家庭之重已经卸下。
因此:
对一人而言是自由,对一家而言却可能是离散。
这正好与后节“归妹→睽”相应。
归,本是归家;
睽,则是离心。
一家之中,若再无共同之道,各自拥有行动的自由,个人也许可以重新获得天地之大,而家庭却已经不复为家。
所以这里的“大吉”,不能简单地理解为“家庭破裂也是好事”,而应理解为:
归爻所显,是从“家庭之恒”脱离出来之后,个人所获得的另一种可能。
对男子而言,可以重新远行、立业、求学,甚至独立成就一番事业;但对已经失去归处的家庭而言,却意味着恒道的终结。
这正是“睽”的两面。
因此,上六是恒卦最后的警告:
恒不可无尽,亦不可强求。
该恒之时,当恒其德;
该变之时,当任其变;
该守之时守本;
当散之时,亦不可执旧。
恒若失去生命,只剩形式,便不是真恒。
所以:
恒之始,在相感;
恒之中,在相守;
恒之久,在相成;
恒之极,则当知变。
恒不是永远把两个人绑在一起。
真正的恒,是在岁月变化之中,始终不失其道。
当道尚在,虽有波折,可以振;
当道已尽,仍欲强振,便为“振恒”。
故凶。
而恒卦至此,也终于完成了它自己的循环:
咸以相感,恒以相守;
守而成家,久而生变;
变而不失本,则复;
失本而强守,则睽。
所以恒的最后一句,并不是教人“永远不要分离”,而是在告诉人:
知道什么该恒,什么不该恒。
这才是真正的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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