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/旅庵
象:
- 段象:上段象水地比,下段象山地剥。
- 节象:前节象坤为地,中节象山地剥,后节象水山蹇。
推演:
水往下流,人往上走。水流于大地,或聚而为海,或行而为溪,或束而成渠;能分则各行其道,能合则汇聚成势。人与人之间也是如此:有比较,才有辨别;有辨别,才能选择;有选择,才能知道所从。既可以相较,也可以相从;既可以竞争,也可以合作。
故“比”并不只是亲比,也不只是竞争,而是比较之后有所选择,选择之后有所相从。说文曰:“比,反从也。”二人相从,既有相亲之意,也有相较之象。相较而知长短,相争而求进步,相从而成群体。
所以“比”曰“吉”。有比较,才能知道不足;有竞争,才能彼此促进;有选择,才能各得其所;有相从,才能汇聚成势。吉不在争胜本身,而在比较能够导向正当的选择,相争最终能够归于相成。
“原筮”。“原”是开始,也是根源。筮之所以能够判断吉凶,首先要辨别;而辨别必须有比较。故比为辨别之始。人与人、事与事相较,才能知其异同、长短与所宜,然后决定所从。
“元永贞,无咎”。比既始于比较,便不能失去正道。“元”在始,“永”在久,“贞”在守正。竞争从开始便要守正,而且始终守正,才能无咎。
六爻正是这一过程的展开:初六以“有孚”入比,六二“比之自内”而先养其本;六三失位,遂成“比之匪人”;六四转为“外比”,由观察他人而知己之不足;九五“显比”,使比较由个人之争上升为公正的选择与聚众;到了上六,“比之无首”,若竞争失去目标与止境,便由比而争,由争而无归,所以为凶。
“不宁方来,后夫凶”。比较一旦发生,原有的平衡便会被打破,新的力量不断进入,新的选择不断出现,所以“不宁”而“方来”。竞争中的后来者也会不断出现,这是事物发展的常态。
但“后夫”若只是见他人已经成势,才仓促追逐,又没有自己的根基与正道,便容易失其所守。后来并非必凶,失其本而逐于人,才会凶。
因此,比之道不是单纯的争胜之道,而是:
以比较明长短,以选择定所从,以竞争促成长,以合作聚其势。
比较可以使人知不足,竞争可以使人自强;观察可以使人取长,选择可以使人得位;公正可以使众人各安其所。唯有始终守正,才能使“比”由相较而相成,由竞争而归于合作。
水行于地,有分有合;人行于世,有比有从。能在比较中知己,在竞争中守正,在选择中知所从,在聚合之后又知道何时止比,才是“比”之道。
故“比”之吉,不是胜过别人,而是因比而明,因明而择,因择而从,因从而成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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