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/旅庵
象变:四爻动,
- 段象:上段象离为火变为山雷颐,下段象坎为水变为地水师。
- 节象:前节象火水未济变为雷水解,中节象水火既济变为地雷复,后节象火水未济变为山地剥。
- 本象:火水未济变为山水蒙。
推演:
九四已经进入上卦,离火之上变为艮山。艮为止,为岸。小狐随大车渡水,至此已经接近彼岸;然而下仍为坎水,车轮尚未完全出水。此时若以为彼岸已近便自行离车,虽有颐养之生机,却也有剥落而复入水中的危险。因此仍须守住原来的路径,坚持到底,方能“贞吉,悔亡”。
九四之“贞”,不是停滞,而是守住正在完成的事情,不在将成之时改变方向。对小狐而言,彼岸虽近,水尚未尽;只有继续曳轮,才能真正登岸。
推及饮食,亦然。坎为饮,离为食。饮至此已经接近其度,当止则止;离火变颐,养也,正是由饮转食、由饮养身之时。若不能止饮,继续过量,则饮食失节,终将有悔。因此饮食之道,在于知止而后养,饮食相济而不过其度,故“贞吉,悔亡”。
九四与初六相应。初六在下坎,为水,为饮,又为尚未明白饮食之道的一方;九四居离火之初,火明而能见,故能看见下方之蒙昧。下段象变为师,有众而可用;中节既济变复,后节未济变剥,皆说明此时不是简单地停止,而是要使蒙昧之处重新建立秩序。
故“震用伐鬼方”。
震为动,为长子,也为发动教化之力。鬼方并非一定指某一外族,而是象征尚未明白此道的一方。鬼方处坎而不明饮食之节,生食而无序,好斗而未治,实为蒙昧之邦。九四见其蒙昧,乃发震而动,以师而伐之。
这里的“伐”,不是为了毁灭,而是为了伐其蒙。下段为师,既有众,又有教导、整肃之义;上段变颐,则由征伐转入养育。故所谓“伐鬼方”,最终并不是把鬼方消灭,而是使其脱离蒙昧,进入有养、有序、有礼的生活。
“有赏于大国”,则是教化既成而有所成就。赏者,给也、养也;大国者,有制度、有礼义、能够自立之邦。使蒙昧之邦获得文字、礼仪与生活之道,使其由无序而有序,由蒙而明,便是有赏于大国。
“三年”之数亦从爻出。三爻为事之成,至三爻发动,未济卦变为火风鼎。鼎为器,为养,为成礼;水火相济,饮食有器,食饮有序,礼制由此而立。故三年之后,伐蒙之事终于有成,乃“有赏于大国”。
九四由渡水而入教化,由饮食而入礼制。小狐坚持随车渡河,是个人之济;教鬼方脱蒙入礼,则是群体之济。故此爻所言之“伐”,其实是伐蒙而非伐人,启明而非毁灭。
归爻:
归爻于山水蒙六四:
困蒙,吝。
困蒙者,未开化也。正与未明饮食之道的鬼方相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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