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/旅庵
象变:二爻动,
- 段象:上段象坎为水变为水泽节,下段象离为火变为火天大有。
- 节象:前节象水火既济变为泽天夬,中节象火水未济变为火泽睽,后节象水火既济不变。
- 本象:水火既济变为水天需。
推演:
既济之二,妇人再次出现在旅舍之外。
旅舍妇人正到河边取水,忽见那只小狐仍曳在旅者的车轮旁。她见狐困于水中,便涉水将小狐抱起。此时离火之象发动,离为丽,为附丽于首之物;六二为妇,故有妇人首饰之象。
然而二爻一动,离变为乾。乾为首,丽于首上的东西却不见了,故曰:
“妇丧其茀。”
原来妇人抱起小狐之时,所饰之茀落入水中。茀入坎水,顺流而去。既然已经知道水流之势,徒然下水追逐,反而陷入坎险,所以曰:
“勿逐。”
这里的“勿逐”,并非任其失去,而是知其所往,故不妄逐。既济之道,本在水火相济;遇到已经脱手之物,应顺其势,不可因一时得失而再陷险中。
而“七日得”,则有其数。
二爻之后,茀随水而下。三爻动,数至三,卦成水雷屯;屯为始生、为停顿。此时茀已被鬼方之人拾得。再至五爻,数又推进,屯变复,拾得茀之人经过旅舍,将物归还。
三日而遇,五日而复,合为七日。故曰:
“七日得。”
这里的七日,并非凭空取数,而是爻位之数随事而行。三爻起其事,五爻复其物,数从爻出,故七日而得。
而六二之变,整卦成为水天需。需者,待也。水在天上,前有险而不可强进,故唯有等待。茀既已顺流而去,妇人若强行追逐,反入坎险;知险而待,反能失而复得。
故此爻之道,不在“逐”,而在“待”。
归爻:
归爻于水天需九二:
需于沙,小有言,终吉。
既济六二所失,不过一件首饰;虽有小失、小言,却不必急于追逐。守住其位,等待其时,终能复得。
既济之中有未济,失物之中有复;知其不可逐,则能待其自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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