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/旅庵
象变:初爻动,
- 段象:上段象离为火不变,下段象水泽节变为坎为水。
- 节象:前节象火泽睽变为火水未济,中节象水火既济不变,后节象火水未济不变。
- 本象:火泽睽变为火水未济
推演:
睽之初,彼此方向方始相背,事情尚未展开。上段离火不变,火炎上而各行其志;下段节变坎,原本可以节制之事,初动而入险,故此时最忌躁进。前节由睽变未济,说明相背之初,本就难以立即求成;中节虽见既济之象,后节仍归未济,则知眼前虽有调和之机,也不可强求一时完成。
故曰“悔亡”。既然意见相背,便不必急于改变对方,更不必因分歧而争逐。丧马而勿逐,马反自复;见恶人而不争,亦可无咎。这里的关键不在“逐”,而在“勿逐”:有些事情,越是急于追赶,越容易失其本真;暂缓一步,反而使其自行归来。
“丧马勿逐,自复”,是说不以强求而求复;“见恶人无咎”,是说不以争斗而求同。睽之初,人与人意见不同,本是常态,若能止争守分,不使相背进一步成为冲突,便可悔亡而无咎。
归爻:
归爻于未济初六:
濡其尾,吝。
初入未济,涉水未深而尾已濡,正是躁进之戒。与“丧马勿逐”相照,皆示人以同一道理:未济之时,不可强涉;睽之初,不可强逐。
故睽之初,贵在不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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